据气象部门预测,3月29日至本月底,我市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仍不容乐观,为确保3月份和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保障目标,决定在3月25日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,自3月29日0时至3月31日24时,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提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。在目前实施的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,工业企业采取严于一级应急响应的减排措施。 1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,钢铁企业烧结机、竖炉灰窑全都停产。 2、电力企业压减50%生产负荷,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,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60%以下。 3、独立石灰企业全部停产, 4、轧钢、陶瓷企业全部停产,包括以天然气、管道煤气或电为能派的企业加强扬尘污染管控矿山开采、矿石破碎企业(设施)停止生产和车辆运输。 二、路南区、路北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一律停止施工(电器、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),对工地内裸露土地和料堆进行严密苫盖,并洒水抑尘履行正常审批投入处于建设期的重点项目,保民生的市政管网及道路施工、铁路、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及为其配套保障施工的搅拌站等企业,建设期无污染的战略新兴产业、现代服务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,在确保达到扬尘治理“六个百分百”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施工。 三、加强重型货车管控,市公安部门在城市外环线和国、省干道入市区方向设立卡口,禁止重型货运车辆在外环线行驶,严禁重型货运车辆进入市区道路。 |